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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司考真题总结(刑诉法考历年真题)

本篇目录: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诉讼(二)

1、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更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强制怀孕的被告人做人工流产。

2、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负责对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将大部分刑事案件划归公安机关侦查,可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揭露和证实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刑诉司考真题总结(刑诉法考历年真题)-图1

3、.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入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4、第一,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结构、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5、解析: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是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司法考试经常考查的一个考点。本题的关键在于刑事诉讼一审中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与批准逮捕的检察院不一致时,赔偿义务机关该如何确定的问题。

6、未限定“在刑事诉讼中”。C、D二选项涉及金融诈骗罪的主体范围,对此刑法第200条对单位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的主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贷款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不包括单位。

刑诉司考真题总结(刑诉法考历年真题)-图2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历年试题及解析(上)7

1、可以先行拘留的7种情形,第132条规定了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有权决定拘留的情 形。(二)拘留的程序和期限。(三)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关于逮捕,应当掌握: (一)逮捕的适用条件。

2、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3、-2008学年第一学期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课程)试题卷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10分)某台商有以经商为掩护在大陆收集政治、军事情报的重大嫌疑,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B)立案侦查。

4、关于逮捕的权限,根据《宪法》第37条和《刑事诉讼法》第59条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诉司考真题总结(刑诉法考历年真题)-图3

5、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条仅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并未规定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一律由国家安全机关办理。事实上,公安机关对于很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也有立案侦查权。所以,B选项也有可能当选。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答案及解析: AB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所以本题答案为AB。 6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

答案:CD 解析: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5条第(一)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答案及解析: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参考答案 【考点】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答案】AD 解析:《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A项说法正确,当选。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诉讼(二)d

.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入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第一,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讼原则、结构、制度、程序,体现着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精神,也反映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进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会公正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负责对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将大部分刑事案件划归公安机关侦查,可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揭露和证实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既有利于秘要时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的事实与证据,就地审判案件,使案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又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便于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刑事法(二)b

答案及解析:ABCD A项情形依刑法第358条规定,构成协助组织卖*罪;B项情形依刑法第105条规定,构成煽动*国家政权罪;C项情形依刑法第417条规定,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D项情形依刑法第307条规定,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答案及解析: CD 本题考察的是搜查的要求。《刑事诉讼法》在侦查一章“第五节 搜查”中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逃税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诉法考历年真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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