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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司考真题卷三44(司考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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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儿能免费下载到2002年至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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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司考真题卷三44(司考真题解析)-图1

年司法考试真题:案情 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

A.1年 B.2年 C.最长不超过20年 D.6个月 (二)王锋与刘青结婚四年后,已生一子王达。1994年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首选我们必须端正态度,明白司考是什么,他不过是我国应试教育体系中的一种,既然是考试,就要以考试的态度去对待它——我们就是我了拿那个证,而不是进行法学研究,所以不要针对某一个问题钻牛角尖(注:淳于闻老师的话,醍醐灌顶啊)。

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该条规定表达的是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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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5)

1、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是二审的审理范围。《适用解释》第3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3、据此可知,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的体现。另外,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而本题没有给出这一前提。 选项D正确。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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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题及答案

在此情形下,抵押权的效力应优先于留置权,因为留置权人是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债务人,债务人的权利不能优于债权人的权利,因此本题中石某的抵押权优先于张某的留置权受偿。

选项A、C、D不符合《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是错误选项。

甲乙二人于2000年10月1日举行结婚典礼。同日甲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甲。

D.中外合作企业允许外方先收回投资,但合作期满,企业的固定资产均归中方所有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40分) 甲14岁,某中学初三学生。

2010年司法考试卷3第54题求解答

1、不选D是因为小贝请求老马归还皮球的债权与老马请求小贝支付花瓶赔偿的债权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无牵连关系,老马不成立留置权。

2、甲的代理人乙受到诱骗,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这与乙是无权代理并不冲突。所以甲既有基于无权处分的追认权,又有基于诱骗的撤销权。

3、「参考答案」本题与2002年试卷三的多选第55题相同。(五) 合同的履行★★(00.卷三。单。19)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

4、据此,本题中手表厂的虚假宣传行为可认定为是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5、司考命题人法制史命题、拼题人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教员。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起头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查考考生对知识的主宰。

6、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1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司考真题解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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