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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有偿家教(广州市教育局有偿补课)

本篇目录:

有偿家教处理暂行规定

1、有偿家教处理暂行规定如下: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明确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2、根据《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有偿家教(广州市教育局有偿补课)-图1

3、严禁有偿家教、补课教育部门出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5、如果是学校教师,严禁教师有偿补课,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教师有偿家教是违法、违规还是违纪?

法律分析: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其实不仅是违法违规也是违纪的做法,教育部门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教师不能够有偿家教,在职教师也应该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不要进行有偿家教,这样才是对自己也是对学生负责任的做法。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有偿家教(广州市教育局有偿补课)-图2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应当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有偿家教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如下:退回补课所得,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部分,扣发当年一次性奖金。当年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 。

家教是一种民事行为,中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关规定。家教的聘请方与老师之间如果有合同的话,在私人家教违反了合同上的规定那就算违法了。

如果老师是有偿补课就违反了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如果并非有偿补课的话,是没有违反该规定的。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有偿家教(广州市教育局有偿补课)-图3

有偿家教违反了什么规定

在已经较为忙碌的校内课程之外,有偿家教可能会增加更多的课业负担,导致过多的压力和焦虑。总之,有偿家教违反了公平和平等的教育原则,可能会导致教育资源的失衡分配和对那些不能支付费用的学生的不公平待遇。

有偿补课违背了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免费原则,违反了相关的教育行政管理规定,也破坏了教育资源均衡和教育公平,可能引发过度竞争和学生焦虑。

有偿家教违背了廉洁从教的职业道德。教师应该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的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应当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有偿补课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有偿补课 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规定》全面实施。情节严重 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

老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我国颁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1、有偿家教处理暂行规定如下: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明确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学校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2、禁止有偿家教根据《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3、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4、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市教育局有偿补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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