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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特级教师评选(教育部特级教师)

本篇目录:

四川省特级教师几年评选一次

1、第九条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一般每2-3年进行一次。特级教师的总数量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以内。评选的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选的指标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

2、一般来说,教师入编以后工作满一年可以申请评定定级。如果是本科学历,一年以后可以申报二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教师的发展一般是适应期教师、合格教师、成熟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

国家教委特级教师评选(教育部特级教师)-图1

3、评选每3年组织一次,每次评选200名左右。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科研机构以及从事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师和教研员(不含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重点是教学一线教师。

4、一年评选一次。优秀教师,教师中优秀成员的荣誉称号在中国一般经过认真的考核和民主评选,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工会等审批授予这一称号,并适当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其中特别优秀者可定为模范教师,劳动模范,特级教师等。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是什么?

1、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2、(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

国家教委特级教师评选(教育部特级教师)-图2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特级教师的条件如下:(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特级教师评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2、(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

3、特级教师评选条件:第四条 政治条件 依法执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成绩显著。

国家教委特级教师评选(教育部特级教师)-图3

4、综述:高中教师分初级职称(中教二级)、中中高(正高级、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须有研究生学历。特级教师只是荣誉称号,必须有自己的专业理论专著。

5、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有哪些

1、(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

2、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3、特级教师评选条件:第四条 政治条件 依法执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成绩显著。

4、申报条件: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特级教师的条件如下:(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6、最终确定特级教师名单。总的来说,特级教师评定不仅注重教育教学工作的实绩,还要求候选人具备广阔的视野和前瞻性思维,具备开创性和创新性。“德才兼备、业精于勤、身心健康、道德高尚”是特级教师评审的总原则。

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有哪些?

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一)具有崇高的师德修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第四条 政治条件 依法执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拥护中国 ***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成绩显著。

综述:高中教师分初级职称(中教二级)、中中高(正高级、副高级)。中学正高级教师须有研究生学历。特级教师只是荣誉称号,必须有自己的专业理论专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特级教师的条件如下:(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特级教师评选有什么要求?

1、学校领导(含正、副校长,正、副支部书记,省辖市、县市区中小学教研室主任)评选特级教师,必须属于教师编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不少于10年,现仍兼任教学工作,并在学校管理方面有显著成绩。

2、特级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爱国情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

3、(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育部特级教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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