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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word(2015司法考试卷三51题)

本篇目录:

2015司法考试卷二真题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应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2015司法考试真题word(2015司法考试卷三51题)-图1

D.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

试卷一: 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 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从2009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试卷四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相关内容。

分为试卷试卷二,其中法考试卷一为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015司法考试真题word(2015司法考试卷三51题)-图2

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精选题及答案综合案例分析(7)

张、郭二人将妇女甲(15岁,如果甲的年龄不足14周岁,则构成拐卖儿童罪)出卖,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龙湾区分局可分别向治安民警王某、向某进行追偿。

甲、乙两夫妻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租给丙做生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

答案: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答案: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

2015司法考试真题word(2015司法考试卷三51题)-图3

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劳动争议中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分析 【案情回放】宏安公司注册地为江苏省赣榆县,瓦庄煤矿系宏安公司下属企业,住所地为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

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精选题及答案综合案例分析(9)

答案: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答案: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甲、乙两夫妻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租给丙做生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

案例9 保险诈骗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001年9月9日, 某省长河县国有水泥厂将其机器设备等财产向本县某保险公司 (非国有 公司)投保。

2015年司法考试卷四第二题高某负什么刑事责任

1、答案: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2、《六机关规定》第21条规定,基于《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郭某和张某为索取打工报酬非法剥夺甲的人身自由的,不能认定为绑架罪,只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4、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2015年司考卷三56题答案

1、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

2、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1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

3、答案:ABC。 解析:首先甲乙与丙签合同,一方的主体是多数,因此,是多数人之债;在甲乙之间是有明确约定份额的,并且该约定是经过债权人认可的,因此是按份之债;本题中的标的物只有一种,即原油,没有什么选择性,因此是简单之债。

4、个人理解是:B项家具是与房屋租赁关系无关的财物,所以不存在留置问题;D项为简单说明问题类,无须深入研究债务是否到期。

5、「参考答案」本题与2002年试卷三的多选第55题相同。(五) 合同的履行★★(00.卷三。单。19)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5司法考试卷三51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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