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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四真题(2012年卷三第54题解析)

本篇目录:

关于刑事诉讼法目的的司考真题

1、答案及解析: AD 本题考察的是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2、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2012卷四真题(2012年卷三第54题解析)-图1

3、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2012年司法考试的题型和分数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l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每年的分值比例都差不多,卷一考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卷二考刑法、刑诉法、行政法。卷三考民法民诉及商法。卷四是主观题,每卷150分,360分通过。

司法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部分。客观题分数为180分或者180分以上则为通过,通过后才能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分数为108分或者108分以上则为通过。

2012卷四真题(2012年卷三第54题解析)-图2

2012年10月自考公司法试卷及答案

要什必设课程及学分要求:公共政治课(4)、外语(14)、法律文书写作(3)、国际私法(4)、国际经济法概论(6)、合同法(4)、公司法(4)、劳动法(4)、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4)、知识产权法(4)、婚姻家庭法(3)。

浙江省201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2641 本试卷分A、B卷,使用2008年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A卷,并将答题纸上卷别“A”涂黑;使用2011年版本教材的考生请做B卷,并将答题纸上卷别“B”涂黑。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应当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网我精心为广大自考学员整理的相关历年试题及答案解析,想了解相关自考试题请持续关注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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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卷四真题(2012年卷三第54题解析)-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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