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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民诉历年真题(民诉法考真题案例分析)

本篇目录:

2020法考客观题【民事诉讼法】-单项选择题【5.8】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答案】AB。解析:审判委员会委员甲是被告人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属于《刑诉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第四项情形,即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因此属于可回避对象。

法考民诉历年真题(民诉法考真题案例分析)-图1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2020法考客观模拟题《民事诉讼法》-不定项选择题【12.6】

1、丙的授权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提起反诉。A项错误,不当选。被告乙在开庭过程中提出反诉,除非原告甲放弃法定的答辩期利益,法院应当休庭让原告甲准备答辩。B项正确,当选。

2、【答案】BC。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A项错误,不当选。

3、客观题考试共两卷,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

法考民诉历年真题(民诉法考真题案例分析)-图2

4、民事诉讼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属于基本法,仅次于根本法宪法。B项错误,不当选。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来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问题,因此它属于程序法。C项正确,当选。

5、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可见,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C项错误,不当选。

2020法考客观题【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5.8】

1、【答案】AB。解析:审判委员会委员甲是被告人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属于《刑诉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第四项情形,即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因此属于可回避对象。

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法考民诉历年真题(民诉法考真题案例分析)-图3

3、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司法资格考试:民诉及仲裁分类真题多选题

1、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C项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3、为了有效行使权利,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可以代表著作权人提起诉讼,因此具有合法的原告资格,选项D的说法错误。 关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表演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此,著作权法已经明确规定。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民诉与仲裁(三)b

1、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即代为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特殊司法协助,即对外国法院裁判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2、故B正确。解释第72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1)受诉人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4、为了让司考生这把利剑更加锋利,在此,特运用例题对民事诉讼法重点法条进行讲解。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5、参考答案:B A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因此错误不选;《民诉意见》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由此8答案是正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诉法考真题案例分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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