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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商法真题(201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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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C 2003年5月15日至2006年1月23日为止 D.2003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为止 【答案】:C 【解析】: 依《公司法》第46条和第109条的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

2017司法考试商法真题(201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图1

参考答案:C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无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时间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A项不正确。

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安徽省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答案】:A 【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效力未定行为,但依物权法原理丁属于善意第三人,其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故A项正确。

2017司法考试商法真题(201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图2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期后背书。期后背书违法,违法的期后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3)附条件背书(F3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条件无效,背书有效。【例题多选题】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

( )(2009-3-77)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限制背书。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的被背书人可向该写字的背书人以外的其他前手追索。

【答案解析】【考点】设立中的公司的民事地位 【答案】有效,设立中的公司可以实施法律行为。【思路点拨】筹建中的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可以从事与法人设立有关的民事行为。

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船舶抵押权 概念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2017司法考试商法真题(201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图3

司法考试2017年卷三商法重难点:背书

1、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在已发生汇票到期时被拒绝付款,或者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等情况时,并不能确定地发生追索权。

2、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41-50题。 4易某依法院对王某支付其5万元损害赔偿金之判决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王某的某项财产。

3、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81-90题。

4、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51-60题。 5余某与其妻婚后不育,依法收养了孤儿小翠。不久后余某与妻子离婚,小翠由余某抚养。

5、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重整程序 发动 (1)破产案件受理前的初始重整申请,可以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2)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6、特别是86年破产法,破产法的对象是针对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破产,从开始就有障碍。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船舶抵押权

1、《海商法》 第270 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第271 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2、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考点】抵押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解析】 乙银行享有抵押权,故A项正确。乙银行抵押权仅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及于其上的建筑物,虽可乙丙拍卖,但不得就住宅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故B项错误。

4、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三)船舶担保物权 船舶抵押权 (1)船舶抵押权的标的 船舶抵押权的标的物是船舶,包括旧船和正在建造中的船舶(在建船)。

5、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题及答案四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参考答案:C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无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时间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A项不正确。

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

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复习笔记:海难救助构成

1、存在海上危险。海难救助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而且,被救助的船舶或其他财产必须处于真实的危险当中。救助标的是法律所认可的。船舶是海难救助中最常见的对象。

2、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这是个赔偿顺位的问题啊,海难救助费用优于船员工资 人身伤亡 港口规费受偿。没有海难救助 船就没有了 一切损失的赔偿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抵押权了,所以救助费用是船舶优先权中首先受偿的部分。

4、入伙人一旦入伙,即取得与其他合伙人相同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同的责任;入伙人可以在入伙协议中约定对其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这种约定仅有对内的效力而无对外的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5、年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船舶抵押权 概念 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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